10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开始首次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根据该草案,我国拟建立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严格快递业务市场准入。如企业根据经营地域范围不同,要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或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草案还明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颇为敏感的是,日前,联邦快递向邮政主管部门提交的国内快递备案资料已被退回,是否会获其批准还不确定。
“无照驾驶”受罚
10月9日,四川省邮政管理局突然对联邦快递成都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的进口快件中,有6件从天津寄往成都的快件疑似信件。经执法人员仔细辨认发现这6份快件装的都是发票。四川邮政管理局立即要求后者停止信件寄递业务,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此前一天,天津市邮政执法人员刚刚在联邦快递天津分公司查获了14件违法收寄的信件。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四大国际快递公司(美国UPS、联邦快递、德国DHL、荷兰TNT)自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以来,首次因违规经营信函业务而领到罚单。
联邦快递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他们正在就此事宜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同时,记者了解到联邦快递刚刚递交给关于其经营国内快递业务的资料被邮政管理部门退回。如果联邦快递进一步的资料再被否,就意味着联邦快递经营中国国内快递业务将“无照驾驶”。
按照1987年开始实施的《邮政法》第八条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寄递业务由邮政专营。这一专营规定,也是邮政部门以往查处违规经营的主要法律依据。
但此次联邦快递受罚还不仅违规经营这么简单。
从去年联邦快递在中国推广“次日达”为核心的国内快件业务以来,先后四次降价抢占市场,触犯了EMS和国内民营快递的利益。
业内人士分析,邮政部门没有价格监管和处罚权,不排除通过查处“违规经营国内信件”等形式向联邦快递发出“警告”。
永远的敌人和永远的利益
这种“警告”实际上对民营快递来说也适用。
“民营快递和某些外资快递公司暗自经营信件快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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