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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服务投诉处理出台 快递被弄丢可投诉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www.exdak.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3
  
  据北京晨报报道,今后,消费者快递被弄丢可电话投诉。从4月1日起,国家邮政局正式颁布实施《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简称《处理办法》),同时,全国统一特服电话———“12305”也将于4月5日正式开通,消费者将可通过特服电话向当地邮政管理局或国家邮政局提出申诉。
  《处理办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邮政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或使用其提供的产品过程中与邮政业经营者发生的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民事争议,邮政业经营者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30天(国际业务60天)未作答复,可向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
  记者了解到,国家邮政局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将24小时接受消费者的申诉。除拨打全国统一电话号码“12305”外,消费者还可通过发送传真、登录国家邮政局网站设置的消费者申诉界面或以来信方式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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