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赔偿责任限制条款
快递公司除了免责条款,还有赔偿数额限制条款比如申通:“对一般物品(未经保价)每件按最高人民币500元赔偿”其他公司的赔偿限额各有不同,中通200元,天天快运200元,其他快递是按照运费来计算的,各位店家必须小心。如圆通快递按两倍运费计算,顺丰按三倍运费计算。快捷速运是按照三倍运费或实际损失,两者取低价者为准。宅急送是按照20元/公斤来计算的。
分析
强烈建议各位店家要看清出自己快递公司的赔偿责任限制条款,在笔者看来赔偿标准按照中通那样以金额为标准比较好,使托运人做到心中有数。笔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掌间网曾经委托宅急送托运一台价值近1000元的阅读器后丢失,笔者看了宅急送的限制条款异常气愤,如果按公斤算的话,掌间网只能获赔不到20元。这是相当不公平的条款。况且快递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也没有合理地提示我的当事人,在笔者看来,这个合同条款的效力值得怀疑。对这个问题笔者将在下面论述格式合同再提及。笔者建议各位店家在寄件时必须清楚了解快递公司的最高赔偿限额,然后对自己的寄件有个估价。自己估价在快递公司的最高限额之下,那么您可以不必选择保险,如果您的估价高于快递公司的最高限额,为了您的利益,最好还是选择保险。
5、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几乎是每张运单的必备条款。如申通:“申通快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的实际价值加收3%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申通快递公司为期保价最高限额为500元。如圆通:“您的物件是否保价,由您自愿选择,保价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如您需要保价,请按保额的5%支付保价费”
分析
在前面我讲的保险条款是几乎每张运单的必备条款,请大家注意,我在这里加了一个限定词“几乎”,也就是说我也看到过没有保险条款的快递运单,这些往往是那些没有实力的规模较小的快递公司,因为规模小,没有保险公司愿意和他们合作。所以在他们的运单里就干脆省略了保险条款。所以在这里笔者提醒各位店家,您在选择快递公司时,一定要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快递公司,千万不要贪图运费便宜的但不提供保险的快递,否则到时哑巴吃黄连的就是你了。但是在现实中确实也出现了一些快递公司,虽然提供了保险条款,但是他们没有在托运人交付保险费后替托运人向保险公司交保险费,而是将保险费作为了自己收入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实质上是快运公司的自保行为,如果出现货损,快递公司就要完全承担起损害赔偿的责任。很多快递公司的保险额都是有封顶的,比如圆通是10000元,申通默认为500元,ems为十万元,所以笔者提醒各位店家,超过上述保险额封顶的物品,您还是考虑是否用快递,因为在这时候即使按封顶额赔偿也无法弥补您的损失。这里笔者想提醒一下各位店家,有些快递公司选择的保险公司是有免赔额条款的,比如宅急送,规定了300元的免赔额,也就是说如果您全额保险是700元,到时候保险公司赔付的时候却只有400元,300元是属于免赔额,笔者就在上述的电子书阅读器赔偿案中碰到这种情况。但笔者在翻阅宅急送全部条款,只看到免赔额3个字,却怎么也找不到免赔额是300元。笔者上述300元,也是笔者为此事和宅急送工作人员沟通时所被告知的。可见这免赔额事关托运人的重大利益,而快递公司却在其中轻描淡写,这样的条款,其有效性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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