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近日社会上还出现了盖有“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上海市技术监督局”印章的“上海市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和“上海市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经查,市质监局从未颁发过此类证明。
胆大的骗子竟然伪造政府部门的公文和印章猖獗行骗,对此,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严厉警告不法分子,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同时,质监部门也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市质量技监部门送达所有资料或法律文件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支付邮费,不会向企业或市民收取邮费;凡是涉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务信息均可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查询。广大企业和市民遇有可疑的“上海市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或以“到付快递”形式诈骗财物的行为,请提高警惕拒付抵制,并积极向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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