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快递的货物明明交给了业务员,却被“遗忘”在了快递公司仓库里;尽管再三声明是易碎品,但送达目的地后还是被打破了。当下,快递服务已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生活的一部分,但随着快递行业的迅速发展,也暴露出了一些管理和法规上的问题。
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一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有关快递的投诉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城际之间的快递投送成为投诉“热点”。正规的快递公司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时下的快递市场良莠不齐。目前,上海的快递公司有千家以上,其中不乏仅靠几个人和几辆助动车便挂牌营业的“公司”。
服务不规范的快递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混乱,收受程序不规范。快递员对于客户委托的物品大多不进行检查,拿了就走,对于违禁物品更是一无所知。由于收受不规范,发件人明明已预付了快递费用,快递公司又向收件人重复收费;二是快递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没有经过任何专业培训。不少快递员是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有的搬运人员不按照标志轻拿轻放,野蛮操作造成货物毁损。还有的快递员对消费者缺乏责任心,遗失物品的现象时有发生。
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一些民营企业和非正规就业组织,在经营方式上不尽规范,有关部门难以形成有效监管;二是城际快递层层“转包”。大多数快递公司实行异地合作模式,有的小公司甚至完全挂靠在其他公司,由于层层“转包”,邮件延误、损坏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更容易产生互相推诿的情况;三是相关法规滞后。目前,我国尚没有出台有关快递行业的专门法规。业内一般参照国家邮政总局《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的规定,即未保价的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这就使得一些价值不菲快递件的处理常常引发争议。
有识之士为此呼吁,尽快出台相关行业标准和纠纷处理办法,作为企业规范经营和解决消费者投诉的依据;加大监管力度,对快递行业实行准入制度,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消费警示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服务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择讲诚信、售后服务好的大公司;二是快递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应在委托时写明,价值较昂贵的物品要保值或购买保险,快递重要文件时不要忘记留存复件,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最好不要选择快递方式;三是在托运单上写明收货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快递员与收货人及时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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